1.教研室是学院直接承担教学任务、科学研究、师资培训等工作的基层组织。教研室的组建、调整或撤销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。
2.课程教学。拟订、审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,检查教师备课情况,了解课堂教学情况;组织教师听课;开展教学检查工作;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;审阅试题;帮助协调解决教学过程中教学设备、手段等方面的问题。
3.课程建设。制定课程建设规划;制订或修订课程(含实践性环节)教学大纲和其它教学文件;编写和选用教材。
4.专业建设。制订与执行专业建设规划;进行专业教学计划的优化、修订;进行开设新专业(专业方向)的可行性研究。
5.教研活动。组织集体备课和专题教学研究,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改革;经常性开展教研室内部教学经验交流、开展观摩教学等活动。
6.教师队伍建设。协助学院领导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;加强对教师的培养,为新教师选定教学导师;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拟进教师的试讲工作,并对其进行教学能力分析鉴定。
7.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工作的组织者和带头人,负责本教研室具体工作。